为什么要删除?除非有猫腻!今日,由国家商务部审议通过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同时,2005年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废止。此次新规的出台,对汽车经营中的多种乱相进行规范。其中包括: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违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的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者和售后服务……此外,对于消费者不能异地买车、销售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汽车的行为,《办法》也明确禁止。这被业内普遍认为是具有较大改变的。未来汽车经销商在销售汽车时将不再仅依靠单一供应商的授权,这一改变将意味着以往的4S店单一模式将被打破。现在价格应该越来越透明,卖家应该注重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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