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车在前天下午发生了与电动车碰撞的事故,对方没事,去医院检查只是腿有点肿,没住院,现在车被扣留,当时交警开出的责任认定书说是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按照赔偿方式应该是我赔对方的损失费用,他赔偿我损失费用的20%,昨天我和对方一起去了事故科处理案件,对方让我们出他看病费用和修车费,我答应了,但是我让他赔偿我20%的修车费用,他却不愿意出,就这样直接僵在那里,我急着要回我的车,在赔偿商(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议无果的情况下,我怎么从交警那里要回我的车辆呢?交警扣留车辆是否有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