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零容忍、出重拳,全市公安机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岁末年初、元旦节临近,群众聚餐娱乐、庆祝活动增加,酒驾醉驾上升的风险。近期,嘉兴市公安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新一轮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我市公安机关加大警力投入,突出工作重点,全覆盖、零容忍、出重拳,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12月24日,嘉兴交警微信平台以“严查酒驾,嘉兴交警为你保平安”为题,向社会公布了嘉兴交警严查酒驾的信息,短短4天内有107名司机因醉酒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12月24日20点34分许,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湖区余新镇新达路时被南湖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赵某酒精含为3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25日23时17分许,屠某驾驶浙FF9***小型轿车行驶至市区中环西路洪兴路口时,被嘉兴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屠某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25日19时47分,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嘉兴港区南湾路中山路口时,被港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刘某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25日2时20分许,曹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海宁市长安镇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曹某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统计,12月24-27日,全市共查处醉酒驾驶31起,酒后驾驶76起。今年以来,全市已查获醉酒驾驶1691起,酒后驾驶4687起,两项合计6663起。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持区域整治与日常严管、定点查缉、流动执法、精准打击,严格处罚、源头劝导、集中曝光、联动惩戒相结合,加强区域联动、警种联勤,强化夜间、白天联查,逢疑必检,逢违必纠,实行全覆盖、无盲区整治。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自觉做到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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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嘉兴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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